【公告】大赛作品著作权的有关声明调整

关键字:网龙杯 发布时间:2008-04-25 人气指数:

  “网龙杯”全国游戏动漫设计大赛声明中第十条现调整为:本次参赛作品一旦获奖,即视为作者该作品包括著作权在内的一切相关权利无偿转让给网龙公司所有。

  参赛作品若未获奖,作品版权仍归属于参赛选手本人。

  调整即日起实施,之前注册的选手同样照此标准执行,无需重新注册。

“网龙杯”动漫游戏设计大赛组委会
200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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