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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星评选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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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记者们的热情和积极性,肯定记者们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特推出每周一星评选活动,并制订每周一星评选活动规则。 第一条 所有记者(包括正式与见习记者),均有机会成为每周一星的候选人。 第二条 每周五16:00,统计投票票数,票数第一名者当选“本周之星”,并将结果公布在“每周一星”栏目中。 第三条 每周五16:00,公布下周候选人,所有用户均可参与投票。 第四条 候选人一般应符合以下标准(可以自我推荐): (1)本周内发表的稿件数量较多; (2)本周内获得功勋数量较高; (3)发表的稿件质量较好; (4)发表的稿件点击率较高; (5)至少有一张照片或者游戏中的角色截图。 第五条 候选人当选每周一星并公告后,奖励10功勋。 第六条 成为每周一星后,30天内不可重复提名,但可参加30天之后的每周一星评选。候选人未当选每周一星者,可继续参与下一周每周之星的评选。 第七条 每年末,从星级最高的记者当中选出“年度之星”,奖励20功勋。 第八条 本规则的所有解释权与修改权由网龙公司所有。 第九条 本规则自二00八年二月七日起实施。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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